舟教技〔2018〕10号
各县(区)教育技术中心、市属学校:
根据《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举办2018年浙江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》(浙教技中心〔2018〕23号)精神,我市将组织参加此次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加对象及上报数量
1.参加对象:全市中小学校各学科教师、学生。
2.上报数量:各县(区)、市属推荐报送名额详见《优秀自制教具推选名额分配表》(附件1)。
二、作品上报要求
1.利用参评作品开展活动的案例视频,视频要求采用mpg /avi/rm格式,时间不超过5分钟。
2. 文字资料用A4纸,宋体、小四号字打印,文字材料采用word格式,汇总表采用Excel格式,照片采用jpg格式且不小于1M。
3.参评作品需具有原创性、实用性、创新性,操作性强,坚固、耐用且符合安全要求;能采用STEM教育理念进行创作的作品可获得附加分。
4. 各申报者提供《教师作品申报表》、《学生作品申报表》、《自制教具能手申报表》纸质资料各2份;所有电子资料(附件2、附件3、附件4、照片、视频等)以文件夹形式存放,汇总后以电子邮箱形式上传,另需光盘刻录备份报送,光盘外贴标签注明学校、作品、个人名称。
5.其他详细内容请参照《浙江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办法》(附件2)要求上报。
三、其他事项
1.请各县(区)和市属学校,认真及时地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推荐工作,于2018 年6月25日前各县(区)统一将纸质材料和电子资料报送市教育技术中心(市直属学校直接上报),我中心在市级评比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参加省评比。
2.《浙江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办法》(附件2)和《学生作品申报表》(附件3)、《教师作品申报表》(附件4)、《能手申报表》(附件5)也可至市教育技术中心网站(http://www.zszb.com)首页“资料下载栏”下载。
3. 舟山市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:刘舒华;联系电话:2045758;电子邮件:122607157@qq.com
附件:1. 舟山市各县区优秀自制教具推选名额分配表
2. 浙江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办法
3. 浙江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教师作品申报表
4. 浙江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学生作品申报表
5.浙江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能手申报表
6. 舟山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汇总
舟山市教育技术中心
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四日